充電樁新規:北京新小區停車位18%裝充電樁

充電樁新規:北京新小區停車位18%裝充電樁北京市地方標準《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設計規程》今起將在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網站公示,向社會征求意見。《規程》擬規定,新建居住區應100%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將有不低于18%的居住區停車位安裝充電樁并達到投入使用條件。

《規程》對各類生活場所的充電設施規劃設計提出要求,無論是居住、商業、辦公、醫院、文化體育場館,還是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旅游場所,其停車場將全部配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形成“統一規劃、適度超前、合理布局、方便使用”的充電網絡體系。在城市建成區按照平均服務半徑5公里的要求進行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布置。

對外服務的公用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需針對不同服務對象設置1:5至1:10不同比例的快速和慢速充電設設施。自用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宜按照“一車一樁、樁隨車走”的原則設置慢速充電設施。“自家車位建議用慢充,慢充對小區電力壓力和電容要求相對低一些,大家還可以利用晚上充電,不僅電價便宜,還能平衡北京用電的波峰波谷。”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北京晨報記者。同時,標準對場所充電樁設置做出了最低安裝比例要求。

《規程》明確,標準規定,在新建用地項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中,應根據電動汽車發展需求核算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規模,落實配建指標,提出城市設計指導原則;在新建用地項目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中,應確定電動汽車停車場平面布局和停車位規模,提出交通組織及出入口設置方案,保證設施規劃的落地。

《規程》對充電設施安全設計做出規定,要求充電基礎設施應與停車場地同步建設,應根據場地設計要求,配置專用滅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