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可以下載電動汽車充電機(站)設計規范?
?哪里可以下載電動汽車充電機(站)設計規范?
1 1 適用范圍 2 2 引用標準 2 3 定義 3 4 對充電機的要求 4 4.1 適應電池類型 4 4.2 對供電電壓的要求 4 4.3操作方式 4 4.4 充電機的充電效率和功率因數 5 4.5 充電機控制的安全要求 5 5 充電控制導引電路 7 5.1 充電控制導引電路組成 7 5.2 安全控制功能 7 6 對充電連接器的要求 7 6.1 主要技術參數 7 6.2 對連接器的基本要求 8 6.3 連接器插接端子的連接和分離順序 9 7 充電機接口和通信要求 9 7.1 充電機接口 9 7.2充電機通信要求 9 8 計量、計費 9 9 充電機的質量認證 10 10 外觀、標識和標志 10 前 言 電動汽車能源供給系統主要由供電系統、充電系統和動力蓄電池構成。充電機(站)是充電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制定充電機(站)的技術標準,是建立能源供給系統的基礎。 目前已經頒布的電動汽車充電系統國家標準有:GB/T 18487.1-2001《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一般要求》、GB/T 18487.2-2001《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電動車輛與交流/直流電源的連接要求》、GB/T 18487.3-2001《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電動車輛與交流/直流充電機(站)》。本規范是在GB/T 18487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國家電網公司建立能源供給系統的要求,對電動汽車充電機(站)的基本功能、工作狀態、安全要求、充電控制導引電路、充電連接器、接口和通信要求、產品質量認證等做出了規定。對充電站技術規范其他部分的內容將在后期工作中補充和完善。 國家電網公司將根據項目進展需要,陸續發布相關技術規范(草案),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修改、完善和提高,最終形成國家或行業標準。 本規范供國家電網公司所屬各省市公司試行,并請各省市公司根據實施情況,提出修改建議。 1 適用范圍 本規范適用于國家電網公司設計使用的電動汽車用充電機(站)。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規范中引用而構成為本規范的條文。 GB/T 18487.1-2001 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一般要求 GB/T 18487.2-2001 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電動車輛與交流/直流電源的連接要求 GB/T 18487.3-2001 電動車輛傳導充電系統 電動車輛與交流/直流充電機(站) GB/T 18387-2001 電動車輛的電磁場輻射強度的限值和測量方法寬帶9kHz~30MHz GB/T 18384.1-2001 電動汽車 安全要求 第1部分 車載儲能裝置 GB/T 18384.2-2001 電動汽車 安全要求 第2部分 功能安全和故障保護 GB/T 18384.3-2001 電動汽車 安全要求 第3部分 人員觸電防護 GB/T 18858.3-2002 低壓開關設備和控制設備 控制器—設備接口(CDI) 第3部分:DeviceNet GB/T 11918-2001 工業用插頭插座和耦合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3 定義 (1)單體蓄電池 構成蓄電池的最小單元,一般由正、負極及電解質組成,其標稱電壓為電化學偶的標稱電壓。 (2)動力蓄電池模塊 特指放在一個單獨的機械和電氣單元內,由若干個相聯單體蓄電池和用于檢測單體蓄電池充、放電狀態的電子部件組成,為電動汽車動力系統提供能量的蓄電池組合體。 (3)動力蓄電池總成 特指由若干個動力蓄電池模塊、電池監控系統控制器、通訊網絡、電氣連接線路、 絕緣監測裝置、快速熔斷器等組成的,為一個電動汽車提供可多次充放電的能源載體組合。 (4)動力蓄電池總成ECU 特指動力蓄電池總成電子控制單元。 (5)充電機 對電池充電時用到的有特定功能的電力轉換裝置。 (6)直流充電模式 以充電機輸出的可控直流電源直接對動力蓄電池總成進行充電的模式。 (7)直流充電機 指采用直流充電模式為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總成進行充電的充電機。 (8)交流充電模式 以三相或單相交流電源向電動汽車提供充電電源的模式。交流充電模式的特征是:充電機為車載系統。 (9)交流充電機 指采用交流充電模式為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總成進行充電的充電機。 4 對充電機的要求 充電機應符合GB/T 18487.1-2001、GB/T 18487.2-2001和GB/T 18487.3-2001的規定。 4.1 適應電池類型 充電機至少能為以下三種類型動力蓄電池中的一種充電:鋰離子蓄電池、鉛酸蓄電池、鎳氫蓄電池。 4.2 對供電電壓的要求 (1)直流充電機輸入為額定線電壓380V±10%、50±1Hz的三相交流電; (2)對于容量小于(等于)5kW的交流充電機,輸入為額定電壓220V±10%、50±1Hz的單相交流電; (3)對于容量大于5kW的交流充電機,輸入為額定線電壓380V±10%、50±1Hz的三相交流電。 4.3操作方式 (1)充電機沒有與動力蓄電池總成建立連接時,充電機經過自檢后自動初始化為常規控制充電方式(可選擇手動、IC卡或充電機監控系統操作方式)。充電機采用手動操作時,應具有明確的操作指導信息。 (2)充電機與動力蓄電池總成建立連接后,通過通信獲得動力蓄電池總成的充電信息,自動初始化為動力蓄電池總成ECU自動控制方式(簡稱自動控制充電方式)。 4.4 充電機的充電效率和功率因數 交流輸入隔離型AC-DC充電機的輸出電壓為額定電壓的50%~100%,并且輸出電流為額定電流時,功率因數應大于0.85,效率應大于等于90%。直流輸入非隔離型DC-DC充電機的效率待定。 4.5 充電機控制的安全要求 電動汽車充電機應能夠保證在充電過程中動力蓄電池單體電壓、溫度和電流不超過允許值。電動汽車充電機從初始化到充電結束的整個過程,應根據動力蓄電池總成ECU提供的信息進行相應動作。 此外充電機應滿足以下安全要求: (1)充電機應具有符合GB/T 18487.1-2001標準中6.2.3條和附錄B的充電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