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充電樁真的過剩嗎?

圖為張先生居住的小區內,居民從自家引出的充電裝置。文雯攝

家住北京市朝陽區潘家園街道的張先生最近比較郁悶。他剛剛申請到了電動汽車上牌指標,可擺在他面前的新難題是,找不到合適的地方設置充電樁。

但是,在自然資源保護協會高級政策研究分析師金亨美等專家看來,我國的電動汽車充電樁卻面臨過剩的風險。

一邊是車主“充電難”,另一邊是專家的“過剩預警”,充電樁究竟是多了還是少了?為什么會出現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

車主:找小區還是找單位?安“樁”充電不容易

電動車主需要跨越幾道難關,才能順利在居住小區建成充電樁

首先得有一個固定車位。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單這一條就已經讓大多數車主望而卻步了。

即便有了車位,設置充電樁還需要報請小區物業同意。記者跟隨張先生咨詢了小區物業,對方對此表示很為難。因為安裝充電樁就意味著增加小區的用電負荷,一旦口子開了,蜂擁而至的電動車充電樁將給小區帶來用電安全等問題。而且,要增加充電樁,就得請電力公司給小區電網增容,這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在許多小區,尤其是在老舊小區,供電、場地等問題都是設置充電樁的攔路虎。

記者了解到,在張先生居住的小區里,有兩戶人家購買了電動汽車。因為車位距離配電箱過遠等原因,無法在自己的車位安裝充電樁。恰巧,這兩家都住在一層,他們就把充電裝置安裝在一樓外墻上,并且從自家引出電線來充電。這無疑會帶來用電安全隱患,且每次充電時車子都會長時間占用小區出入道路,非常不方便。

張先生又咨詢了自己單位,得到的答復是,電力公司規定企事業單位的充電設備必須向社會開放,但是出于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單位無法滿足這一要求,因此不設充電樁。而單位附近很多充電設備都是為環衛、公交等車輛準備的,個人也無法使用。

張先生不禁感嘆:“電動汽車充電樁真的不夠用啊。”

車樁:公共樁變“僵尸樁”?數量不少使用率卻不高

單從數據上看,北京市的電動汽車充電樁數量并不少。截至今年5月,北京市純電動汽車保有量達到17.5萬輛,居全國第一。而北京已經累計建成約12.7萬個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推廣數量的比約為0.7︰1,并已形成六環范圍內平均服務半徑5公里的公用充電網絡。

其中,私人自用領域,在居民小區的個人固定停車位上,北京已累計建成約9萬個自用充電樁,占個人電動汽車數量的比例達75%。

根據某網站對全國公共電動汽車充電站數量的統計,上海、北京和廣東省分別以2979個、2923個和2746個,名列全國前三位。

然而,與之相對的是較低的使用率。以北京市為例,公共充電樁平均使用率為6%~7%。在北京市蟹島度假村東門附近停車場,有40多座“僵尸充電樁”,其中大部分已經損壞。

不僅是城市中的公共充電樁,高速公路沿線的公共充電樁也面臨同樣的窘境。國家電網在高速公路沿途布設了很多充電設備。比如,京廣高速沿線,都建有電動汽車充電站。但遺憾的是,很多充電站幾乎無人問津。

專家:“過剩”源于空間分布不合理、充電技術迭代快

為什么消費者“充電難”的使用體驗,與公共充電樁的使用統計數據不相符?

金亨美解釋說,這是因為公共充電樁的空間分布不合理。目前,大多數電動汽車被用于上班通勤,從家到單位兩點一線。在這兩個地點建設充電樁,要克服像張先生所遇到的重重困難。而公用充電樁則主要分布在商場、交通樞紐、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公共停車場。

北京城市管理委員會加油(氣、電)站綜合管理處處長南斌表示,車主普遍選擇在自家小區和單位為新能源車充電,而公用充電樁主要被用作“臨時補電”和“應急充電”,因此使用率不如小區和單位的充電樁高。

同時,隨著技術的提升,新能源車的續航里程逐漸增加,車主充電頻率隨之減少,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用充電樁閑置率高、使用率低。

此外,技術的迭代也讓“不給力”的慢充電樁漸露頹勢。“新能源車技術發展很快,以前建設了大量的慢充電樁。當快充技術普及時,這些慢充電樁將會被淘汰。”金亨美指出,就像是數碼相機的出現擠占了膠片相機的市場一樣,快充技術遲早會取代慢充技術的市場,屆時,慢充技術時代的充電設備將被淘汰。“技術的進步也會造成充電樁過剩。”

南斌給出的數據從另一角度印證了這一趨勢:“目前,北京全市公用充電樁中,直流快充樁的比例已經超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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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放開為企業松綁

按需建站提供多種服務

本報記者文雯報道 今年秋天,北京市政府剛剛出臺了《北京市電動汽車社會公用充電設施運營考核獎勵暫行辦法》及相關實施細則,將對充電設施運營實施考核獎勵,其中A級充電站獎勵106元/千瓦·年。此項政策一出,很多充電企業都躍躍欲試。

對于充電企業而言,今年的政策利好還真不少。為了進一步激活社會資本投資公共充電設施,今年2月27日,北京市發改委印發最新版《北京市定價目錄》顯示,實施目錄中的政府定價項目由2016年版的41項縮減為36項。其中,包括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等5個項目,4月1日起價格放開,意味著上述項目不再由政府設定上限標準,將轉由市場調節。

此前,2015年北京發布的“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收費標準”顯示,充電服務企業可以向用戶收取充電服務費。充電服務費按充電電量收取,每度收費上限標準為當日北京92號汽油每升最高零售價的15%。各經營單位可在不超過上限標準情況下,制定具體收費標準。

為什么把充電服務費價格放開?相關人士指出,目前,北京市充電服務處于市場培育階段,企業在擴大市場占有率方面競爭激烈,市場化程度較高,行業運行整體情況良好,因此具備了放開條件。此外,近年來為了提高充電效率,部分企業也推出了換電服務和移動充電服務,這些新情況定價目錄并未提及。因此,為了鼓勵經營服務模式創新和促進行業發展,放開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勢在必行。

“新規定給我們充電企業解了綁。”星星充電北京公司運營部負責人唐曉猛對此表示歡迎。“我們可以按照市場需求對充電站進行細分,既可以有高端的旗艦店提供多種服務,也可以有僅提供基本充電服務的電站。”

這對電動汽車消費者來說,無疑是一個好消息。未來,電動汽車充電站可能進入到繁華鬧市區,消費者可以有更多選擇空間和可能性。